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佳大厦零星工程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东佳大厦管理范围内实施零星工程改造,现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诚邀合格供应商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名称为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东佳大厦10楼。
2.项目名称: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佳大厦零星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3.项目服务范围
东佳大厦物业管理范围
墙体:墙体拆除、瓷砖凿除、铲除底灰、墙面刷漆(使用立邦120净味漆,涂刷三遍)、砂浆批荡(使用海螺牌425型水泥)、轻质砖墙砌筑、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双面石膏板)、铝合金板条隔墙(型材厚度≥1.5MM)、钢化玻璃隔墙(玻璃厚度≥12MM)、铺贴瓷砖(含主辅料)
天花吊顶:不上人型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不上人型轻钢龙骨铝合金嵌入式吊顶
地面:砂浆找平(厚度30-60MM)、地板铺装(使用复合木地板厚度≥10MM)、铺贴瓷砖(含主辅料)
门窗:室内木门拆除换新(含拆旧门、新门五金配件)、门窗翻新(含修补、批灰、改色漆)、卫生间更换铝合金门(使用型材厚度≥1.5MM,含拆装)
渗漏整治:涂刷911聚氨酯防水材料(两遍)
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在招投标业务中无不良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资信情况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认证情况、项目资料、单位近三年相关业绩与能够说明单位实力的其它资质资料;
4.服务方案及报价单(此项密封)。
5.项目经理须具备一定的装修项目经验,由项目经理本人签署《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全程驻场管理,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及团队核心成员名单须作为合同附件,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擅自更换,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未进行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未进行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的需提供) 。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若有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
详细服务方案及报价单,报价单需清晰列明各项服务及材料的单价、总价、品牌等信息。
以上相应文件需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版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密封后(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受邀人单位公章)于规定时间送达邀请人地址。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当面递交,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东佳大厦10楼资产运营部,谢先生 联系电话:13670229142。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5点之前,邀请人不接受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评选时间 另行通知。

0731-82280070 





